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茂 名 市 林 业 局 2021 年
目
录 第 1 章 行动背景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1.1 目的意义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1.2 形势和挑战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2 章 总体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2.1 指导思想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2.2 编制依据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2.3 基本原则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2.4 总体目标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2.5 总体思路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3 章 防控区划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3.1 一般预防区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3.2 轻型疫区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4 章 攻坚行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4.1 开展疫情精准监测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4.2 实施疫源封锁清剿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4.3 推进除治质量提升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4.4 强化森林经营管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4.5 开展防控责任督查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5 章 监测防治任务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6 章 应急措施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6.1 疫情报告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6.2 疫情确认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6.3 预案启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6.4 控制除治措施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6.5 解除封锁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6.6 档案管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7 章 资金估算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7.1 估算依据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7.2 估算标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7.3 估算结果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7.4 资金筹措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 8 章 保障措施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8.1 加强组织领导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8.2 强化科技支撑 .............. 错误! ! 未定义书 签。8 8.3 推动群防群控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8 8.4 严格过程监管 ............................... 29 8.5 抓好措施落实 ............................... 29 第 9 章 行动要求 .................................. 30 9.1 制定市、区(县级市)级行动方案 错误! ! 未定义书签。0 9.2 做好中期评估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0 9.3 开展末期考核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1
1.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镇级防控区划表 2.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防治任务镇级分解表 3.松材线虫病防治单价核算指标表 4.疫木除治单株病(枯)死木单价核算表
1.茂名市区域及松树分布现状图
2.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区防控区划图 3.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松褐天牛防治区域图
1.广东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措施( 资料性附录)
2.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评审意见
第 1 章 行动背景
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树枯萎病,是一种重大植物疫情,由松材线虫寄生在松树体内所引起的毁灭性病害,该病具致病性强、寄主死亡速度快、传播扩散迅猛的特点,松树一旦感病,最快 40 多天即可枯死,成片松林从发病到毁灭只需 3-5 年时间。松材线虫传播方式主要有 2 种:一是以松褐天牛成虫飞翔而进行近距离扩散;二是在通讯、电力、交通、建筑等项目建设中,调入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感病原木、木材、薪材以及包装材料而引发远距离传播。
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既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不断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十四五”期间广东省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全面遏制松材线虫病快速蔓延扩散态势,根据国家林草局《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精神,我省编制了《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粤办函〔2021〕343 号),在全省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为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现组织编写《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1.1 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资源来之不易,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2021 年 2 月 1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指出: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必须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也对生物安全有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提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国务院也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纳入对各省政府的考核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都明确要求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中央领导也高度重视,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有一系列的论述、讲话、批示。特别是近年来,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国家林草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的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文件,对松材线虫病灾害防控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和国家林草局关志鸥局长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加强防控工作多次批示并开会部署,国家林草局成立了重大有害生物防治领导小组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专班,全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省、市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实施纲要》等相关政策文件,将防控工作列入财政涉农资金和林长制考核事项,为做好防控工作,保护林业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提供保障。省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同时也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形势和挑战 松树是我市分布最广、面积最大的乡土树种,松林面积225.881 万亩,主要分布北部和东部山区(详见附图 1),是目前我市森林资源重要组成树种,松材线虫病却是松树重要的毁灭性病害,防控成败与林农增收、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目前,我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点、发生面积、病死松树呈现出点多面广、高发频发态势,造成我市防控形势也面临严峻挑战。2019年高州市潘州街道发生 0.02 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已及时处置阻隔并开展相应的防治和监测。从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市相邻的周边地方松材线虫病高发,病死树数量增加,特别是罗定市、阳春市和广西岑溪市、容县、北流市线虫病较严重,疫情呈扩散蔓延态势可能性极高。而且近年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导致防治管理机构撤销或合并,基层专业人员少,且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技术能力低,专业人员转岗的现象比较普遍,监测普查、防治监管等有不到位现象。同时松材线虫病防治是世界难题,缺乏有效的治本措施,监测能力相对不足,检疫监管力量薄弱、手段落后,监测资金缺口较大,存在病死木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导致整体预防和治理成效不高。
第 2 章 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 号)、《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林生发〔2021〕56 号)、《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粤办函〔2021〕343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2.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从严”的防控理念,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狠抓重点生态区域疫情防控,控制增量,打好五年疫情防控攻坚战,坚决遏制疫情发生和快速扩散势头,为全面建设茂名秀美山川提供生态支撑。
2.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 年 10 月 17 日); (4)《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 年 12 月 18 日); (5)《植物检疫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 (6)《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5 年 8 月 9 日);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 号);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19 号); (9)《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 年 3 月 24日); (1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 号); (11)《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 号); (12)《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 号); (13)《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林生发〔2021〕56 号);
(14)《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粤办函〔2021〕343 号);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166 号); (16)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 年版)》 (林生发〔2021〕93 号); (17)《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 ( 18 )《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普 查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 GB/T 23478-2009); (19)《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包装材料处理和管理》(GB/T 20476-2006); (20)《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GB/T 23477-2009); (21)《松褐天牛引诱剂使用技术规程》(LY/T 1867-2009); (2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办法》(粤林规〔2020〕3 号); (2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茂办发〔2021〕9号)。
2.3 基本原则 (1 1 )依法防控、系统治理
依法依规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防控监管。科学理性认识疫情,综合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统性,统筹疫情防控各环节开展系统治理。
(2 2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压实各级政府防治主体责任。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健全联防联治机制,组织引导全社会开展防控活动,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治格局。
(3 3 )预防为主、精准施策
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检疫审批、重视风险评估、健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防范疫情发生,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根据全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发生危害状况等,分区分级管理,科学分类施策。
(4 4 )加强督查、注重时效
按照“严谨的防治标准、严格的疫木监管、严厉的行政处罚、严肃的问责机制”,及时高效开展防治成效督查核验,对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治成效不达标,造成疫情加重或扩散的地方政府、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 总体目标 2021-2025 年全市要控制增量,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拔除”;到 2023 年,拔除高州市潘州街道 1 个镇级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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