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战部对于对2021年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相关工作开展自查提示(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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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对于对2021年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相关工作开展自查提示(完整文档)

 

  — 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统战部 关于对 2021 年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相关工作开展自查的提示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区管国企党委(党组):

 为确保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根据《市纪委机关关于认真做好 2021 年市委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毕纪办发〔2021〕33 号)、《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20〕51 号)、《区纪委机关关于认真做好 2021 年区委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负责对 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二级机构纳入所在一级机构进行分析研判),区管国企 等研判对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整体政治生态状况方面收集提供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现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区管国企党委(党组)开展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区管国企党委(党组)要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单位(部门)、

  — 2 — 本系统 2021 年以来包括党和国家统战政策、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统一战线意识形态、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自查。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区管国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主体责任,认真对照自查情况表(见附件)开展自查,实事求是进行梳理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连同自查表经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协同上报区委统战部公文收发员。区委统战部将适时实地走访、查阅资料,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2.上报时限为 11 月 25 日前,不按时上报资料的,视为“贯彻执行统战工作不力”问题,经分析研判后移交问题清单给区机制办。

 附件 :

 2021 年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表(统一战线方面)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统战部 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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